诸城市国土资源局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诸城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,担负着全市土地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使用以及勘察测绘行业管理的任务。近年来,在潍坊市局和诸城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,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加强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,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努力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。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,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,确保非农业建设用地“占一补”,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不断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,实行市场化运作和宏观调控相结合,高度垄断一级市场,加快培育土地有形市场,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、挂牌出让,为城市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,实行首问负责制,对规划定点、用地审批、登记发证、法律咨询等业务实行窗口办公、“一站式”服务,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,树立了良好的行业作风。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,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,建立起经常性、制度化的法制和业务培训体系,造就了一支政令畅通、服务优质、执法严格、廉洁勤政的干部职工队伍,推动了国土资源工作不断上台阶,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。近年来,先后荣获“全国地籍管理先进单位”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、“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”、“诸城市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
 

 

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流程

 

      一、提交资料

      1、用地申请;2发改局用地计划;3、规划许可证;4、环评批复;5、平面布置图1份(报潍坊市审批的,需提供勘测定界图3份);5、被占地土地证复印件2份;6、占用林地的,需出具林业部门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》;7、个人用地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。

      二、办事程序

      登记收件、审查、报市政府审批、占用农用地的,报潍坊市政府审批

      三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  1、占用农用地的,应交纳耕地占用税4.3/平方米;

      2、耕地开垦费,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,按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;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,按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收取。

      四、承诺时限

      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审批。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
 

国有建设用地工作流程

 

      (一)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供地手续

      凡是规定必须以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,土地由政府统一征地,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后,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土地的招拍挂

      用地者竞得土地使用权后,持《成交确认书》或《中标通知书》等资料,到市发展与改革局、规划局、环保局等部门,办理立项、规划和环评等手续,然后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交的资料:

      1、用地申请;2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;3、《成交确认书》或《中标通知书》;4、项目立项文件;5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6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7、勘测定界图;8、现状图;9、项目平面布置图;10、出让金发票复印件。

      承诺时限: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审批。

     

(二)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供地手续

      符合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,用地单位或个人到市发展与改革局、规划局、环保局等部门,办理立项、规划和环评等手续,然后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。

     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交的资料:1、用地申请;2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;3、项目立项文件;

      4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5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6、勘测定界图;7、现状图;8、项目平面布置图;9、出让金发票复印件。

      承诺时限: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审批。

      (三)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供地手续

      符合以划拨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,用地单位或个人到市发展与改革局、规划局、环保局等部门,办理立项、规划和环评等手续,然后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。

     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交的资料:1、用地申请;2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;3、项目立项文件;4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5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6、勘测定界图;

      7、现状图;8、项目平面布置图。

      承诺时限: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审批。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
宅基地用地工作流程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一、办理程序

      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,村委会研究后发布公告,无异议后报乡镇(街道)国土资源所,国土资源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核实,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,材料齐备、符合审批条件后报市政府批准。

      二、提报资料

      1、用地申请;2、村委会证明;3、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;4、村委公告;5、土地使用呈批表、土地利用现状图(国土资源所提供)。

      三、承诺时限

      在材料齐备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批准。

 

 

土地交易工作流程

 

      一、提交资料

      1  交易双方申请书

      2  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

      3  评估报告

      4  交易双方的转让证明及合同书

      5  原单位撤消及变更的需出示证明1

      6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
      注:1、法院查封的土地需交法院解封证明书;2、所有材料均用16K纸复印

      二、办事程序

      1、交易双方提出申请;2、现场勘测;3、准备资料,填写表格;4、报市政府预审;5、预审通过后,地籍科登记发证。

      三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  1、契税,为评估价的3%

      2、交易服务费,为评估价的1%

          

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

 

      一、应提交资料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;2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;3、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;4、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的,应当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;5、用地批文;6、宗地图。

      二、办理程序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;2、地籍调查;3、权属审核;4、注册登记;5、核发或者更换、注销土地证书。

      三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      ()土地登记费:1、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(2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)收费标准是200/宗地;2、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(1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),收费标准是100/宗地;3、差额预算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(5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)收费标准是300/宗地;4、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(1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)收费标准是13/宗地。依据鲁土字[1995]11号。

      ()土地证书工本费:普通证书,单位每证10元,个人每证5元;特制证书,单位和个人均为20元。依据鲁价费发[2001]345号。

      四、承诺时限

      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2个工作日办结。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
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一、申报材料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;

      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;

      3、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的,应当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
      二、办理程序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;2、地籍调查;3、权属审核;4、注册登记;5、核发或者更换、注销土地证书。

      三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      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(依据鲁价费发[2001]345号)

      四、承诺时限

      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2个工作日办结。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
土地他项权利工作流程

(国有土地、集体土地抵押登记)

      一、提交资料

      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;2、金融部门与单位双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;3、双方土地抵押登记书面申请;4、土地估价报告;5、双方营业执照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;6、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的,应当同时提交土地抵押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;7、土地证书;8、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;9、抵押集体土地的,提交土地所有权者同意抵押的证明。

      二、办理程序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;2、权属审核;3、注册登记;4、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。

      三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      (一)土地登记费:1、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(2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)收费标准200/宗;2、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(1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),收费标准100/宗;3、差额预算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(5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)收费标准300/宗;4、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(1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)收费标准13/宗。依据鲁土字[1995]11号文件。

      (二)土地证书工本费:普通证书,单位每证10元,个人每证5元;2、特制证书,单位和个人均为20/证。依据鲁价费发[2001]345号。

      四、承诺时限

      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 5个工作日办结

 

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一、提交资料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;2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;3、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;4、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的,应当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;5、用地批文;6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书;7、出让金、契税、收据复印件;8、宗地图或土地勘测定界图;9、属交易土地的,交回原土地证书和地产交易审批表。

      二、办理程序

      1、土地登记申请;2、地籍调查;3、权属审核;4、注册登记;5、核发或者更换、注销土地证书。

      三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      (一)土地登记费:1、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(2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)收费标准200/宗;2、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(1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),收费标准100/宗;3、差额预算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(50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)收费标准300/宗;4、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(100平方米)以下(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)收费标准13/宗。依据鲁土字[1995]11号文件。

      (二)土地证书工本费:普通证书,单位每证10元,个人每证5元;2、特制证书,单位和个人均为20/证。依据鲁价费发[2001]345号。

      四、承诺时限

      在资料齐全、符合审批条件下,12个工作日办结

 

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流程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一、新批宅基地

      用户需提交市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,然后带户口簿到乡镇(街道)国土所申请,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,由国土所派人进行现场地籍调查,填写有关调查表格、绘制图件,四邻签字盖章,确保四至无争议,材料齐全后,上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审批。经确认材料齐全、无误,12个工作日办完。

      二、原有宅基地但没有办理发证或换发新证的

      一是提供原有证件:如市政府发的房产证,建房办公室发的房产证,乡镇建设、土地部门发的准建证及老土地证书等;二是个人户籍证明;三是属农转非的村民还要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;四是由乡镇国土所整理材料,到现场丈量、填表、绘图,四邻签字盖章,确保四至无争议,材料齐全后,上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审批。经确认材料齐全无误,12个工作日办完。

      

 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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