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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一、待人接物文明礼貌,对待来局办事的同志要“一张笑脸相迎,一把椅子让座,一杯热水暖心、一腔热情办事,一声祝愿道别”。
  二、认真受理服务热线的咨询、求助、举报、投诉、社会监督等工作,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做到有问必答,有信必复。
  三、接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,初审上报时限为7个工作日。
  四、接到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,现场初验时限为7个工作日。
  五、药品零售企业变更地址,资料齐全,3日内现场勘验上报。
  六、麻醉药品计划追加,资料齐全,当日审结上报。
  七、开办医疗机构制剂室(含增加制剂范围),初审上报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  八、抽验检品,发出检验报告时限为20个工作日。
  九、开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,初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。
  十、对前来办理《麻醉药品特殊使用卡》者在各种证件、证明齐全的情况下,随到随办,并说明使用方法和退卡事宜。
  十一、公开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,按规定收费。
  十二、及时查处假劣药品,查处非法生产、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。做到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,公正、公平办案。

    热线电话:6127968
  监督电话:6112799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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