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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一、认真贯彻国家货币政策,严格按照《储蓄管理条例》办理储蓄业务,促进储蓄健康发展。
  二、按挂牌作息时间表上下班,中午、节假日正常营业(春节除外)。
  三、办理转存、部分提前支取、挂失、查询、异地托收业务,每笔限时十分钟(遇假钞、停电、计算机故障、零残币、长短款情况除外),对存款业务,票面在100张以内的每笔限时3分30秒,票面每增加100张,加时1分钟,每超过限时1分钟,赔偿客户人民币1元。
  四、推行挂牌、微笑、站立服务,使用文明用语,主动热情,耐心细致,做到储户存取款、存多存少、存整存零一样。对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端正,与顾客吵架,造成一定影响,情节恶劣的,赔偿顾客300元人民币。
  五、办理业务时,确保现金及时支付,计息准确。对客户提出的主辅币搭配、残缺币兑现,按规定及时兑付;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客户应提供优先服务和特殊服务。
  六、严格为储户保密,维护储户合法权益。
  七、对柜台当面发现多收、少付或付出假币的,按实际差错金额十倍赔偿,并赔礼道歉。
  八、监督举报并经查实的,一次给予举报者100元人民币奖励,并给予保密。
  九、坚持互联互动,认真办理联动单位转办的事项。

    热线电话:6189888
  监督电话:6214241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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