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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、热情接待、认真办理各项规划建设用地项目,耐心解释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法规政策。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收发登记,审定报批项目文件是否齐全,并当即给予明确答复。
  二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规划建设用地项目,需现场勘察的,由分管局长负责现场调度督促安排有关人员五日内共同到现场勘察。
  三、规划建设用地项目,需局内审批的,经勘察后,合格的发证,不合格的退件,并说明退件原因;需市政府审批的,二日内报市政府。
  四、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,城区三天办完规划用地手续;乡镇五天办理完毕;凡属潍坊市以上批准的项目,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,两天内报送上级机关审批。
  五、对规划用地信访案件,接报当天着手调查,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;随时接受市联动服务督查中心的调度,善始善终地完成联动服务任务。

    热线电话:6189625
  监督电话:6213859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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