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

 

  
   
一、地震部门接到建设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申请后,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设场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,出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证明书;严格按照规定收费。
  二、24小时值班,随时接受群众对有关防震减灾敏感问题的咨询,平息谣传。
  三、对由于本身条件限制不能立即作出答复的,要认真做好记录,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取得联系,获得答复后,及时向问询人作出答复。
  四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投诉,对超过承诺时限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评价项目,属于工作人员责任的,取消其年度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,情节严重的,报人事部门批准,给予相关处分。

    热线电话: 6212119

 

Copyright© 2003 Zhuche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
E-mail:zhucheng@mail.weifang.gov.cn
承办单位:诸城市人民政府